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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7日凌晨起遭遇持续强降雨天气,多个乡镇出现特大暴雨。面对汛情,各级各部门连夜行动,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灾,在出现内涝的黔东农贸市场,消防救援大队、公安干警和城管队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帮助商户转移物资、撤离人员。当地还对山洪危险区、地质隐患点等重点区域展开拉网式巡查,截至6月7日16时50分,19个乡镇紧急避险转移901户2822人。
强降雨引发的山洪顺河道下泄。德江县荆角乡角口村作为长丰、钱家两地山洪主要流经区域,成为本次暴雨灾情最重的区域之一。洪水过境处,角口村大片农田被淹没,农作物损毁严重;村内人行桥护栏被湍急洪水直接冲断,存在极大通行隐患;村内多户民房进水浸泡,各类农用机电设备被淹受损,还有农户畜禽圈舍被洪水冲毁,产业和家庭财产遭受损失。

本次地震震中位于菲律宾棉兰老岛南部,地处菲律宾海板块边界,邻近太平洋板块、欧亚板块与巽他板块三大板块交汇区域。菲律宾海板块以约100毫米/年的速率,沿菲律宾海沟向巽他板块下方俯冲,由此形成的菲律宾海沟是该区域地震活动的主要诱因。棉兰老岛周边板块边界历史上强震频发,此类地震经常引发海啸,从而造成人员伤亡与重大经济损失。
历史地震资料显示,过去100年间在震源附近500千米范围内,曾发生过62次7.0级以上地震事件,最大的是1976年8月16日发生的8.0级地震。全球历史海啸灾害数据库显示,历史上该区域曾发生过74次海啸事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1976年的8.0级地震引发的海啸灾害,在环太平洋区域造成约6800人死亡,最大海啸爬高9米。
根据全球海啸监测数据显示,此次地震在震源附近引发了海啸。截至2026年6月8日10时20分(北京时间),菲律宾达沃站(7.2°N,125.7°E)监测到46厘米海啸,印尼塔伦根站(3.6°N,125.6°E)监测到100厘米海啸,印尼比通站(1.4°N, 125.2°E)监测到20厘米海啸,印尼凯马站(1.4°N, 125.1°E)监测到10厘米海啸。
根据全球海底大地震近实时震源机制解反演结果,此次地震是一次逆断层型地震事件,震源机制解断层面几何参数为:走向角342°、倾角49°、滑动角79°(第一节面);走向角179°、倾角42°、滑动角103°(第二节面)。根据实际断层面几何参数,应用海啸数值模型得出的结果显示,该地震在太平洋沿岸可能引发30-100厘米的海啸。
针对此次地震事件,自然资源部海啸预警中心迅速响应,于北京时间7:46发布首份海啸预警信息,对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发出海啸预警;7时50分对国内发布第一期海啸预警信息。初步评估显示,地震可能引发海啸。随着震源信息的不断更新,预警中心持续跟进,8:08为国内发布第二期海啸信息,将震级修订为7.9级;8点26分为南中国海周边国家发布第二期海啸预警信息,将震级修订为7.9级。8时55分,针对震源周边6.6级余震发布多起海啸预警信息。10时11分,针对7.9级地震发布第三期海啸预警信息。

被告是否构成价格欺诈?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本案中,被告在微信小程序第三方平台销售页面上3月14日到3月15日1晚的“行政城景大床房(超大空间+迷你冰箱)”(无餐食)1间存在两个价格,销售价格为508元,被比较价格为749元,未标明被比较价格出处。经庭审核实,被告涉案房型从未以749元价格销售过,该价格为虚构价格,因此被告提供虚假被比较价格,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构成价格欺诈。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原告主张被告退还(编辑注:差价)249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747元的诉请未超出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